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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排污权收费公开可查

作者:   来源: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-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: [加入收藏夹  发送给好友]
  5月6日,环保部对外公布了第一批《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》和《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》,其中涉及到环保行政部门17项信息公开内容。

  “有些信息属于首次要求被公开。”一位环境专家对记者说。如排污费征收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和程序,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、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情况;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和程序;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、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等。

  “如果上述信息披露,直接把环保部门权力和办事能力置于公众监管之中。”该专家表示,如排污权收费是环保部门目前为数不多的“实权”。而鉴于大量日益增多的污染事件,污染投诉信访结果披露出来,能够考量环保部日常处理和监督污染事件的效率和能力。

  除了主动公开,环保部还将依据公众的申请而进行公开,即公众对环境信息可以向环保局申请公开,环保局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
  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有了法律保障后,企业环境信息该怎么公开?

  “除了商业机密,都可以公开,尤其是污染信息,更要公开了。”著名环境法专家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对本报记者表示。

  但事实上,公众想要了解企业环境方面的相关信息,相当困难。

 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日前公开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,不少知名跨国公司在中国没有像在本国或其他国一样,主动向公众公开其污染物排放重要信息,被调查对象中超过3/4的公司在中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得非常不够。

  “我们从发达国家保护环境多年的经验得出,对公众进行环境信息公开是促进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手段,然而,要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关键就在于要有法律依据。”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经理梅家永对记者表示。

  这方面,西方国家拥有比较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,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上,还没有明确给与这样的规定。

  在5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办法》中规定:环保部和地方环保部门对超标、超总量排污企业将被强制公开环境信息,并鼓励所有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信息公开。

  “我们鼓励更多企业加强环境责任意识,帮助公众实现在环保领域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”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对记者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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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环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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