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广核锡铁山三期60MWp光伏并网电站光伏支架采购招标公告
开标时间:2011-06-17
所属行业:能源化工
标讯类别:国内招标
资源来源:其它
所属地区:青海
1.招标人: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
2. 时间安排:
公告开始时间:2011年05月27日 14时00分
公告截止时间:2011年06月03日 12时00分
请在上述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工作。
3. 招标内容:
(1)项目概况
中广核锡铁山三期60MWp光伏并网电站是在中广核锡铁山一期10MWp光伏电站和中广核锡铁山二期30MWp光伏电站基础上开工建设的大型光伏电站,场址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锡铁山,场址中心位于东经95°29′、北纬37°18′,海拔高度3037~3059m。电站场址锡铁山位于柴达木盆地中部,隶属海西州大柴旦镇,南距格尔木市132公里,西北距大柴旦镇72公里,国道215南北穿越,设锡铁山收费站;东南距青藏铁路13公里,设有锡铁山火车站。自国道215锡铁山收费站向西修建4.5公里的简易道路,即可进入光伏发电场,交通十分便利,满足物资运输条件。工程场址区域地形开阔,无自然高深陡坎和深切沟谷,北高南低,西高东低,地势上由西向东南倾斜,坡度约为3%。
中广核锡铁山三期60MWp光伏并网电站主要任务为发电,电站装机容量60MWp。
(2)招标范围
中广核锡铁山三期60MWp光伏并网电站的光伏支架采购招标范围包括光伏支架的加工制作、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卸货处、对支架现场安装提供技术指导。
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,每个标段为30MWp光伏支架,并由不同供货商承担。
项目交货地点为:青海省海西州锡铁山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卸货处。
4.投标人资格要求
(1)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注册的独立法人,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,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(或等值外币)以上;
(2)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、资质能力,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,具备跨地域的供应、集散能力;
(3)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,财务状况良好,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;
(4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,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,无不良诉讼记录,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;
(5) 具有近三年(2009~2011)国内实际供货业绩,并具有单个500万及以上供货合同;拥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供货业绩;
(6) 投标方拥有自己的加工制作工厂,并提供加工机械设备清单;
(7) 生产供货能力:投标方应具备一个月内针对同一电站提供不少于10MWp支架的供货能力,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;
(8) 投标方设备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10MWp的项目中,无不良运行记录;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;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、商务记录。
(9)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,且处于有效期内,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;
(10)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(公司);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;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(公司)。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,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(公司)报名申请投标。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,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拒绝其投标;
(11)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。
(12)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13) 本次招标不允许外包。
5. 招标文件的获取
(1)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日12时前请各单位注册会员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。
(2)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3日,每日上午9时至12时,下午14时至17时(北京时间,下同)购买招标文件。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(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):
1)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;
2) 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一个500万的供货合同,并提供近三年(2009~2011)的供货业绩表及证明(合同、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等);
3) 2008、2009年度及2010年的财务报表(复印件);
4)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(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)的证明文件。
5) 《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声明》
(3)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,售后不退